“Paul Frank”(“大嘴猴”)品牌争夺战又有新进展 。大嘴猴7月3日从宏联世界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宏联公司”)得悉,品牌美国西部时刻7月2日 ,争夺战最展美国加州JAMS世界裁定中心终究判定 :“大嘴猴”新品牌方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简称“保罗公司”)单独解约行为无效;宏联公司仍享有包含我国内地 、新进香港及澳门区域的权方千万“Paul Frank/大嘴猴”品牌合法独占答应权;宏联公司不构成《主答应协议》项下可诉的严重违约;驳回保罗公司在本次裁定中提出的一切救助恳求 ,保罗公司因未能履约、得数回绝履约,美元应向宏联公司付出补偿金数千万美元。补偿
律师表明,大嘴猴这是品牌现在已知的我国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世界裁定案子中取得的最高补偿额,鼓励广阔我国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胶葛中勇于维权 、争夺战最展长于维权